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组织人事处

政治部组织人事处是在学院党委和政治部领导下负责党建组织工作、干部人事工作、师资队伍建设管理、离退休职工管理服务的职能部门。

组织架构:

政治部组织人事处下设组织科、人事科、师资管理科、离退休职工管理科。

职责任务:

一、组织工作

1.贯彻执行上级党委和学院党委指示、决议和决定;

2.组织全院党员学习党的路线、方针和政策;

3.指导各党(总)支部建设,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;

4.开展党员创先争优活动和评优奖励工作;

5.拟定党员发展计划,并对党员发展工作进行指导、检查;

6.加强党员队伍建设,做好党费收缴和党员信息统计工作;

7.做好全院党员组织生活安排;

8.利用党校平台做好党员干部培训,对学生开展党的基本知识教育,对党员发展对象做好党课培训工作。

二、干部人事工作

1.负责学院内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管理工作;

2.负责人力资源管理,包括公务员录用、人员调进调出、校内人员调配;

3.负责干部选拔、任期届满考核和轮岗交流具体工作;

4.负责全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;

5.负责全院教职工表彰奖励和惩处具体工作;

6.负责在编教职工工资套改核算及各类奖金津贴的管理发放,以及职工丧葬费、抚恤金和遗属生活补贴核发;

7.负责办理教职工退休相关手续;

8.负责在职民警出入境信息报备管理和在职民警因私护照、港澳台通行证办理的登记、审批工作;

9.负责校内合同制工人、长聘人员社会保险费核算缴纳和全院临时用工管理;

10.负责公安人事信息系统管理工作,及时录入、更新、上报信息;

11.负责干部人事档案的整理、归档和管理工作。

三、师资队伍建设与管理

1.贯彻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有关师资队伍建设的政策,负责拟定学校师资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、总结报告;

2.根据学院发展规划,制定师资队伍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,编制教师补充计划;

3.推荐引进高学历、高职称教师,做好拟调入教师、接收毕业生的考察、试教,协助人事科做好录用工作;

4.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,制定学院职称评审规则、组织年度职称申报评审工作、办理专业技术资格证;

5.组织开展校局互动,负责教师上挂下派和驻校教官、外聘教师、外聘教官、专家学者的联系与驻校期间的管理工作;

6.办理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及教师资格证;

7.核定教师业务考核和工作量;

8.制定培训规划及相关制度,统筹和组织全院师资培训和干部轮训;

9.负责学院教职工在职攻读学历学位的组织、审批、协议签订、费用审核报销等;

10.负责公派留学,校际之间人员交流进修访问等相关工作;

11.负责教职工各类奖项的推荐评选、材料上报审批工作,做好优秀专家、突出贡献人才、拔尖人才、优秀教官、“教学名师”奖的评选工作;

12.负责警衔报批、培训、警察证办理。

四、离退休职工管理服务

1.按照政策规定,认真落实离退休人员“两个待遇”;

2.做好离退休党支部的党建工作,组织开展党员教育管理;

3.做好离退休人员稳控工作,及时发现掌握思想动态,协助相关部门及时处置特殊情况;

4.组织开展离退休同志节假日慰问、健康疗养、文化体育活动等;

5.做好其它日常服务与管理工作。

部门领导:

处 长:任湘云 电话:0830-2361511

副处长:刘 许 电话:0830-3190679

副处长:杨 海 电话:0830-3105954

办公室

行政楼A601 0830-3111072

2017年10月12日